1、按照康复工作规范,为残疾人提供专业的康复服务;
2、规范书写康复服务档案;
3、按上级要求落实残疾人管理的各项工作;
4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
1、年龄35周岁及以下;
2、大专及以上学历,康复医学或康复治疗学等康复相关专业毕业,2年及以上康复专业工作经验,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健委联合颁发的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;
3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犯罪记录,身体健康,吃苦耐劳,热爱医疗卫生事业,有较强的责任心、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;
4、语言表达清晰、流畅,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、亲和力,对待服务对象有爱心、有耐心。